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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翼百特商贸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被罚款150432元

2022-02-23 14:39: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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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类信息公示(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1〕46号)。涉及济南翼百特商贸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1〕46号

 

济南翼百特商贸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案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济南翼百特商贸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叁拾贰元整(432元);2.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1.5倍的罚款拾伍万元整(150000元)。罚没款合计拾伍万零肆佰叁拾贰元整(150432元)。 

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济南翼百特商贸有限公司:91370103MA3C53877G

曹玉茹

2022.2.14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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