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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乐福一分店卖腐败变质食品被罚8.6万元

2022-02-14 17:46: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健翔桥店(以下简称:家乐福健翔桥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8.6万元。

经营腐败变质食品被罚

京朝市监处罚〔2022〕243号显示,经查,在家乐福健翔桥店现场未发现举报人举报的雨润火锅年糕400g存在腐败变质及混有异物的情况。家乐福健翔桥店负责人称,该店销售的雨润火锅年糕400g都为真空包装的预包装产品,举报人购买的12个产品是因为漏气导致腐败变质。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截图

据悉,上述这款雨润火锅年糕400g购进日期为2021年6月07日,一共购进12块,成本价是4.3806元/块,销售价格6.5元/块。生产日期为2021年5月8日,保质期为180天。2021年8月6日,这批次的雨润火锅年糕400g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金额合计78元。经计算认定货值金额为人民币78元,违法所得78元。市场监管部门经调查,该分店经营腐败变质的预包装食品。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家乐福健翔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依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8.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3年多来10余次违法违规

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健翔桥店2009年4月成立,负责人李海松。据企查查,该分店自2018年以来多大10余次违法违规被查处。

如:2022年1月,该分店因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被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21年12月,因“公共场所经营者未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并且逾期不改”被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2000元。

2021年5月,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被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6.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19年12月,该分店被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大博文”“TOPONE”牌白色田径鞋7双;罚款1万元。

2019年8月、10月、11月,四次违反食品安全法分别被罚款8000元、9万元、3.2万元、3万元。

2018年,该分店也有多次被处罚记录。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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