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社会>>

永旺北京昌平北清路分公司售卖商品未明码标价被罚

2022-02-14 17:38: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昌市监处罚〔2022〕137号显示,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北清路分公司(以下简称:永旺北京昌平北清路分公司)因违反价格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店铺手机专柜所售产品未明码标价

据悉,2022年1月13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北清路分公司检查时发现,“匠客小店”手机专柜货架上的“华为智选海雀智能门铃Pro”“华为路由H6”“华为智能体脂称3Pro”“华为AI音箱2”等商品未明码标价。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永旺北京昌平北清路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该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永旺北京昌平北清路分公司罚款1400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永旺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注册资本12.2亿元。法定代表人入野田润。

据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以发展京津冀地区业务为主,是由日本永旺集团投资的以综合百货超市为主营业务的子公司,自成立至今,在京津冀地区已经开设9家综合百货超市。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北清路分公司则成立于2012年6月,属于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分支机构。

分公司多次违法违规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发现,永旺北京昌平北清路分公司近年来还因多种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处罚。

2021年9月14日,该分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63.8元;没收货值69.8元的瓯橘酱油调味汁1瓶和货值139.6元大蒜酱油调味汁2瓶。

2019年11月,该分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3.21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2.626元;没收不合格产品共计27件。

2018年5月,该分公司违反《北京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0万元。

此外,永旺北京昌平北清路分公司还曾被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处罚。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北农品 | 河北牛肉

  • 泛舟黄河看碧波 早春兰州似江南

  • 【年俗日历·正月十四】胜水流芳花灯 ...

  • 保护“冰墩墩”不被侵权是一堂生动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网络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