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星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彪马(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日前被罚款10万元。
据了解,去年8月26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接12345政府热线匿名举报,反映彪马(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PUMA”上,利用未成年人作广告代言,违反广告法。经查明,在“PUMA”发布的题为《无畏挑战,他们是彪马破格玩家?》的文章中,存在“彪马破格玩家牛某7岁”的宣传,使用了牛某这名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彪马(上海)公司使用牛某的名义及形象作宣传是为了给童装作推荐,吸引更多热爱运动的孩子关注购买彪马品牌。该公司的宣传发布流程为:取得牛某肖像权授权书后,由贺彼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拍摄照片,彪马职工进行页面设计、文字创作,然后在公众号上发布,故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点击量自发布到案发为6055。
彪马(上海)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规定。根据相关法规,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彪马(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