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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丽兹行”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被罚款20万元 曾以隐瞒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

2022-02-09 11:58: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北京丽兹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发布房地产广告含有封建迷信内容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怀市监处罚〔2022〕39号)显示,北京丽兹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丽兹行”)在微信公众号“丽兹行四合院文化事业部”于2020年4月23日推送标题为“【后海恭王府旁四合院出售】先有什刹海,后有北京城,接连故宫龙脉,自古至今都是风水宝地”的四合院房地产广告,其中“龙脉”、“风水宝地”等为封建迷信内容。2020年6月5日推送标题为“中南海|府右街旁贵胄之地,二进府宅院纳乾坤”的四合院房地产广告,该广告内容中含有“中南海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中枢,最高行政权力的象征和代名词,现在是中国共产党的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所在地,也是令世人倍感神秘的地方”,上述内容变相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

该处罚书还显示,北京丽兹行2021年9月15日推送标题为“天安门附近正座二进院,胡同静谧,院落历久弥新,附近可停车”的四合院房地产广告,该广告中关于“北京丽兹行四合院事业部”的具体内容为“丽兹行四合院事业部是全北京唯一专注于四合院市场服务的专业平台”;关于“北京丽兹行”的具体介绍内容为“丽兹行(LANDZ)——唯一专注于高端不动产服务的品牌经纪机构,唯一地跨京沪深的高端不动产交易服务平台,但北京丽兹行不能提供上述三个“唯一”所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2022年2月7日,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丽兹行罚款20万元。

曾以隐瞒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北京丽兹行此前也出现过违法违规的问题。

天眼查数据显示,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6月21日,北京丽兹行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4次,涉及在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未向委托人书面告知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等规定事项;以隐瞒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等问题。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北京丽兹行于2019年2月26日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罚款2万元,违法事实为,该公司在没有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安居客租房网站擅自对外发布了一条“太阳公元!房8套起看!清楚周边学!校!红玺台大户型了解!”的出售房源信息。上述行为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丽兹行成立于2011年,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投资咨询;房地产经纪业务等,该公司大股东为北京帝融咨询有限公司(持股60%),链家(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截至目前,北京丽兹行有44家分支机构。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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