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频道!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频道>>湖北>>政策>>

十堰市要求做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2022-02-09 11:16:25 十堰市住建局网站

image.png

各县、市、区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局属有关单位、各建设工程参建主体:

春节长假已过,我市各建筑工地将陆续复工,为切实加强节后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自查、验收工作,明确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为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后复工复产阶段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时期,各县、市、区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现场管理、防疫“五到位”要求,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克服“假期综合症”等不利因素,务必抓早、抓细、抓实的做好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市建设领域今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良好基础。

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在节后时期变动较大,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必须重点落实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工作。一是要严肃疫情防控纪律,抓好来堰务工人员的检测、登记工作,按防疫工作“五到位”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对建筑工地全员进行安全教育,特别要对转岗、换岗和新进场的管理人员、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进行施工作业。三是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特种作业岗位人员证件进行全面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上岗。四是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熟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自觉性,杜绝违章操作现象发生。

三、开展复工复产安全排查

各建设工程复工复产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管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必须到位到岗,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对复工复产安全管理与指导,加强对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排查的重点内容是基坑工程、临边防护、脚手架和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用电、工地围墙和临时设施、施工现场消防、扬尘控制、疫情防控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要求各工程项目把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复工工程项目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对未经企业排查、监督部门验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项目一律停业整顿。

四、组织安全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立即启动节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严厉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等违法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也应严格依法查处。市住建局将组织督导组在全市住建领域范围内进行复工督查、督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发现有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隐患不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五、项目复工报备验收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实行区域报备制,谁管理谁负责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报备验收工作。报备验收工作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复工的要求进行,对验收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部门监管人员要严肃处理。

各地、各单位于2022年2月20日前将企业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落实情况报送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申 超  联系电话:8672376

附件: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报备表

十堰市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

附件_ 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报备表.doc


(责任编辑:崔立明)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