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首发!浙江嘉兴市场监管、公安两部门共同发布十大行刑衔接典型案例!

2022-01-19 16:30: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嘉兴市场监管、公安联合公布了嘉兴市十大行刑衔接典型案例,标志着双方在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上又迈出了新的步伐,有力加强了“执法利剑”的震慑作用。

1.嘉兴杨某某等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2020年8月,嘉兴市市场监管局查明杨某某、吴某某等人涉嫌伪造假药师证63张,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遂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嘉兴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深入研判,先后在浙江、山东等地进行统一收网,一举捣毁了以杨某某为首、吴某某、马某和董某某等10人的犯罪团伙。经查,该团伙自2020年4月以来,利用伪造的《初级药师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95万余元。2021年8月,嘉善县人民法院对涉案的10名人员判处7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2.南湖甘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0年1月31日,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某药店销售仿冒的品牌口罩,涉案金额5万余元,负责人甘某等人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市场监管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接到移送案件后,随即立案开展侦查,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相关数据信息整理分析,查明了甘某销售仿冒品牌口罩的犯罪事实,销售金额共计55000余元。2020年8月3日,甘某被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的处罚。

3.秀洲薛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1年11月22日,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薛某的住处存放多个带有某品牌字样的电器及外包装纸箱,后发现薛某通过网店大量销售带有假冒某品牌注册商标的电器,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市场监管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接到移送案件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该案展开深入研判,相继在浙江、海南等地进行统一收网,一举捣毁了薛某、许某某、李某等7人的犯罪团伙。经查,该团伙自2021年5月以来,通过网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累计销售金额177.3万元,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电器301件,纸箱612个。该案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4.嘉善王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0年10月13日,嘉善县市场监管局在嘉善县某公司现场查获大量假冒注册商标的密封件等物品,涉案人员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嘉善县公安局接到移送案件后,立即开展深入调查,在某公司内抓获王某某等3人,一举破获该假冒注册商标案。经查,该犯罪团伙自2012年5月以来,结伙在某公司生产、销售带有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涉案价值17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5.平湖袁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8年至2021年2月期间,袁某等人以购买某产品可以一定比例获得直接和间接的推荐奖励为诱饵,直接、间接引诱他人变相缴纳费用,牟取非法利益,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平湖市公安局接到移送案件后,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甄别梳理犯罪嫌疑人袁某下线相关信息,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历时9个多月,大范围取证固定了全案诉讼证据,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平湖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6.海盐周某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0年10月13日,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周某某等人在明知某商标为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仍通过网店大量销售带有假冒注册商标的某品牌电器,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市场监管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海盐县公安局接到移送案件后,立即开展案件侦查,迅速开展研判分析,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的电器100余件,累计销售金额50万余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2021年10月21日,周某某等2人被南湖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各处罚金11万元。

7.海宁许某等人非法经营案

2020年12月7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许某等人未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销售活动,且已涉嫌刑事犯罪,遂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海宁市公安局接到移送案件后,随即立案开展侦查,通过细致的研判分析,查明了自201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许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利用工作便利,进购人血白蛋白900支,私自向他人销售,累计销售金额22万余元。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海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8.桐乡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1年11月17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17”专案组对桐乡某公司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督抽查,经专业机构检测后,发现10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短路保护等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系不合格产品。专案组对涉案的1634辆电动自行车予以查封,该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市场监管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桐乡市公安局接到移送案件后,立即成立专案组,通过多种侦查方法,查明了一条生产、销售伪劣电动自行车的黑灰产业链条。目前,公安机关对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9.嘉兴经开郑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1年8月,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在嘉兴某商场一品牌手表专卖店查获标签金额为31万余元的假冒某知名品牌商标的手表90只,初步查明已销售金额70余万元。该商家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市场监管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嘉兴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接到移送案件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历时三个月的缜密侦查,摸清了一条跨境生产、销售假冒品牌手表的黑灰色产业链条。2021年11月,公安机关组织40余名警力分别在广东、浙江、安徽、江苏等4省5市集中开展收网,抓获朱某、郑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查扣假冒知名品牌手表3000余只,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0.嘉兴港区郭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1年4月20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区分局查获郭某某在明知某商标为注册商标的情况下,通过其个人网店大量销售带有假冒注册商标的服装,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市场监管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接到移送案件后,立即开展侦查,查获假冒注册商标服装600余件,累计销售金额20余万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目前,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来源:浙江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凌晨行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开展春 ...

  • 达古冰川 藏在城市周围的天然冰雪“ ...

  • 宁夏沙湖“冰雪中国趣游沙湖”嘉年华 ...

  • 新春走基层 | 盐池滩羊热销

  • 江苏太仓:集体配送、双凤羊肉面..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