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胡保国运输户(胡保国)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平市监处罚〔2022〕4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胡保国运输户(胡保国)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10117MA00ARWK23 |
工商注册号 | 110117604246786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胡保国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
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16年12月27日,经营场所位于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北杨家桥西路116号,店外挂牌“青田侨乡生鲜超市”,店内经营面积为280平方米,主要销售日用百货及各种预包装食品。2021年1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的3瓶“芥霸”牌花椒油及1瓶“芥霸”牌辣椒油超过了保质期,“芥霸”牌花椒油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1月2日,保质期12个月,已过期10个月零14天,“芥霸”牌辣椒油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4日,保质期12个月,已过期6个月零12天。2020年12月10日,当事人从北京广塬鹤鸣商贸有限公司购进10瓶“芥霸”牌花椒油及10瓶“芥霸”牌辣椒油,进价均为3元/瓶,截至2021年11月15日被执法人员查获时止,当事人已销售“芥霸”牌花椒油7瓶,“芥霸”牌辣椒油9瓶,2020年12月底,销售了4瓶“芥霸”牌花椒油和7瓶“芥霸”牌辣椒油,2021年11月14日销售3瓶超过保质期的“芥霸”牌花椒油和2瓶“芥霸”牌辣椒油,销售价格为4.5元/瓶,销售金额为22.5元。当事人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40.5元(9*4.5=40.5),违法所得为22.5元(5*4.5=22.5)。2021年12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及所销售的商品进行检查,未发现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当事人建立了食品销售记录和理货记录,建立了临期商品销售专区。以上事实有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被委托人询问笔录、进货票据、12345工单、来电人购物小票等证据在卷佐证。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2.5元;没收非法财物;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04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2-04-04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