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宝树堂药品经营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昌市监处罚〔2022〕4号)显示,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25日止,在其经营的京东店铺“宝树堂大药房旗舰店”销售“宝树堂麝香壮骨膏”的商品页面中宣传“不含激素、安全可靠”的内容,上述内容是为了宣传“宝树堂麝香壮骨膏”,该产品为非处方药品,上述广告内容未按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发布。上述广告内容为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发布,并通过“京东快车”进行了站内推广,广告推广费用1694.01元。
依据规定,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5082.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