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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世纪润华因“不正当有奖销售”被罚款90000元

2022-01-07 14:45: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扬州世纪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因不正当有奖销售被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典型案例通报。

通报显示,2021年8月,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扬州世纪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世纪润华”)举办的店庆活动,存在有奖销售信息不明影响兑奖的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经查,扬州世纪润华隶属于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名下连锁超市江都门店的营运工作。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寻找6名“锦鲤”瓜分288888元和“1元换购”的形式组织开展周年店庆相关活动,全国有146家门店参与该活动。扬州世纪润华在江都区域发放上述活动海报,宣传会员来店任意消费即可参加抽奖活动,落款单位为“扬州世纪润华商业有限公司”,虽然海报中标注“活动详情见店内公告”,但店堂内的活动公告未标注参与146家门店,也未标注参与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使消费者误认为该周年店庆活动为扬州世纪润华举办,对获奖几率产生误判。

上述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项以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扬州世纪润华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90000元。

通报指出,本案中,商家使用高额奖金有奖销售的行为,吸引顾客眼球,刺激顾客购买产品的欲望,但未标注参与门店,也未标注参与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使顾客获奖的几率大大减少,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扬州世纪润华此前还因销售不合格产品等问题被处罚。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扬州世纪润华因违反《食品安全法》,于2021年8月17日被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万元;该公司因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于2019年7月31日被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处罚。

天眼查数据显示,扬州世纪润华于2019年3月15日被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城南分局处罚,原因为销售的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

此外,该公司还出现过经营异常的情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扬州世纪润华曾于2015年3月16日和7月3日两度被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分别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公开信息显示,扬州世纪润华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210万美元,实缴资本210万人民币,为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电子产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化妆品等。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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