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六市监处罚〔2021〕202号),涉及赵传华非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制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事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六市监处罚〔2021〕202号 | 赵传华非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制品案 | / | 92341503MA2N95K36A | 赵传华 | 当事人非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种类:1、没收涉案的黄麂皮毛计231张;2、处罚款11550元。 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徽商银行六安梅山南路支行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 已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