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查处一起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1-12-22 17:30: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生产车间门口堆放有4种不同名称的成品饮料共计2050件,上述成品均标识有委托商: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被委托商:四川富顺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年10月4日,另有包装物若干。经向被委托商初步核实,上述批次饮料不属于当事人委托其生产。随即,该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富顺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时,印制了一批标示委托商为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和被委托商为四川富顺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的包装物。上述食品生产前,被委托人已将企业转让于当事人,并于2021年9月16日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自主从事生产活动。当事人依法应当使用生产者信息为当事人的包装标识,但为了节约成本,仍然使用原包装物。自当事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被委托商已经不再具备食品生产资质,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批次食品标签标注内容不真实。上述食品货值金额共计16322.88元。

另外,该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宣传公司产品,通过PS技术伪造涂改四川富顺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后使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2082件、罚款10.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来源: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珍世缘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增向:提 ...

  • 圆桌论坛 | 五大嘉宾畅谈如何《建 ...

  • 山东华医健康产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 ...

  • 李小兵:为什么中国的酒可以发展这么 ...

  • 青岛港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创新应用前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