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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公示食品违法案件信息(2021年9月)

2021-12-17 15:17: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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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食品违法案件公示(2021年9月)》,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公示蓝田县银霞奶茶店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小餐饮)、蓝田县喜娜早餐店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小餐饮)等7起案件信息。

填报单位:(盖章)蓝田县市场监管局           填报日期:2021年9月20日

序号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案件来源

立案时间

自然人或组织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履行情况

货值金额

处罚种类

及依据

罚没款

合(元)

承办单位

结案时间

备注

1

蓝市监处罚〔2021〕 117号

蓝田县银霞奶茶店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小餐饮)

投诉

2021年7月6日

周银霞

92610122MA6UTFX208

已完全履行

7

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二项、《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条第一款、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元。

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城北市场监管所

2021年9月23日


2

蓝市监处〔2021〕 124号

蓝田县喜娜早餐店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小餐饮)

日常监督检查

2021年8月26日

李喜娜

92610122MA6U98A696

已完全履行

80

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条第一款、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80元。

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安村市场监管所

2021年9月22日


3

蓝市监处〔2021〕 125号

蓝田县江湖串串店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小餐饮)

日常监督检查

2021年7月8日

陈代小

91610122MAB0WJXM3K

已完全履行

300

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条第一款、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蓝田县市场监管局三里镇市场监管所

2021年9月18日


4

蓝市监处〔2021〕 127号

蓝田县南塘老王虾尾未经冷食类食品许可经营凉菜案(餐饮)

日常监督检查

2021年7月8日

张银虎

92610122MA6WQ8UU7W

已完全履行

800

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1、罚款5200元;

蓝田县市场监管局三里镇市场监管所

2021年9月18日


5

蓝市监处〔2021〕 120号

西安小满意餐饮食品有限公司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生产)

日常监督检查

2021年7月15日

刘先盛

610122757825434L

已完全履行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二项、《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1、罚款15000元;

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华胥镇市场监管所

2021年9月23日


6

蓝市监处〔2021〕 123号

蓝田县聂家面包房未在预包装食品上标注相关信息案(小作坊)

投诉

2021年8月18日

聂强华

92610122MA6UGJM983

已完全履行


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1、没收面包物语28个;2、罚款2100元;

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城北市场监管所

2021年9月23日


7

蓝市监处〔2021〕 119号

蓝田县王锋鲜面店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案(小作坊)

举报

2021年5月24日

王锋

92610122MAB0LQYE3F

已完全履行

190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90元。

蓝田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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