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食品违法案件公示(2021年10月)》,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公示三起案件信息,涉及蓝田县瑞昌商店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流通)、蓝田县三官庙镇中心幼儿园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学校食堂)、蓝田县海云粉制品加工厂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生产)。
填报单位:(盖章)蓝田县市场监管局 填报日期:2021年10月20日
序号 |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案件来源 | 立案时间 | 自然人或组织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及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履行情况 | 货值金额 | 处罚种类 及依据 | 罚没款 合(元) | 承办单位 | 结案时间 | 备注 |
1 | 蓝市监处〔2021〕 137号 | 蓝田县瑞昌商店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流通) | 日常监督检查 | 2021年6月8日 | 马锋 | 92610122MA6UKNBX70 | 已完全履行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二项、《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1、罚款5000元。 | 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城南市场监管所 | 2021年10月21日 | ||
2 | 蓝市监处〔2021〕 95号 | 蓝田县三官庙镇中心幼儿园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学校食堂) | 日常监督检查 | 2021年3月26日 | 梁明明 | (蓝教)字第011312028号 | 已完全履行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二项、《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1、罚款5000元。 | 蓝田县市场监管局三官庙镇市场监管所 | 2021年6月24日 | ||
3 | 蓝市监处〔2021〕 131号 | 蓝田县海云粉制品加工厂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生产) | 监督抽检 | 2021年8月10日 | 贾海云 | 91610122L28581711Y | 已完全履行 | 700元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一项、《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1、罚款5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00元。 | 蓝田县市场监管局九间房镇市场监管所 | 2021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