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3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对12家企业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其中包括黑龙江达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达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你公司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重新发放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对黑龙江达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黑AB4510210)予以注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