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新区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第12期)。涉及广西好优品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小米椒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柳市监处罚字〔2021〕75号 | 广西好优品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小米椒案 | 广西好优品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 91450200MA5P0L8D3F | 陈雷云 | 当事人销售经检验“镉”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小米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销售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1年11月12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