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21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安徽快乐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抽检不合格松子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徽快乐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抽检不合格松子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1]70号
当事人:安徽快乐果食品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3964505331
主要违法事实:安徽快乐果食品有限公司审查经营抽检不合格松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三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463.18元
2、罚款8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