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近日,索尼(中国)有限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00万元。
因广告宣传“7月7日发布新机”索尼(中国)被罚100万元
京朝市监罚字〔2021〕6364号显示,该公司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为推销新产品,于2021年6月28日委托上海传采广告有限公司(下称“传采公司”)为其设计、制作了“SONY 更多精彩随心记录新机将至 2021.07.07 22:00”等表述的互联网广告(下称“涉案广告”)。当事人向传采公司提供了文字、图片等广告素材。2021年6月30日22时,当事人通过其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互联网媒介自行发布了涉案广告,并于2021年7月1日9时45分将涉案广告予以删除。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100万元罚款。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内容为:广告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广告法》(2018)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内容为: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事件追踪:
索尼新品曾将中国发布会定在北京时间7月7日晚上10点引起网民愤怒
此前有媒体报道,6月30日晚上,索尼中国发布预热海报,表示将于7月7日22:00发布新款相机。这个时间正是1937年“七七事变”发生的时间。此事引发中国网民不满和愤怒。之后@索尼中国发布微博道歉,宣布取消相关活动安排。
公开资料显示,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于1996年10月成立,注册资本12155.7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高桥洋。经营范围包括按照国家政策从事投资活动;从事与投资有关的市场调研和开发,及音视频设计技术研究;以代理、经销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