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15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2021年第十七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及延安荣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延市市监处字(2021)23号 | 延安荣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 延安荣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610600MA6YKF2T96 | 史历荣 | 当事人在宣传彩页中将电梯厅以及设备平台和飘窗表示为赠送面积,而实际计入房屋总面积计价销售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处罚款20万元。 | 已于2021年4月21日自行缴纳全部罚款。 |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