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川药监罚决〔2021〕4004号),涉及四川康达宏源医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川康达宏源医药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302597527883N |
法定代表人 | 廖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川药监罚决〔2021〕40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四川康达宏源医药有限公司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案 |
违法事实 | 四川康达宏源医药有限公司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出借给个人贺某。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2939.12元;2.处违法所得2939.12元(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1倍罚款即10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2939.12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7月5日 |
处罚机关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0000MB1808933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