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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山东涵坤飞翔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65000元

2021-08-27 15:40: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6日,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济市监罚【2021】74号),涉及山东涵坤飞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览表

案件类别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途径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食品

1

济市监处罚〔2021〕74号

山东涵坤飞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山东涵坤飞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花生,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和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山东涵坤飞翔食品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831334335150R 

梅天栋

(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333.50元;(三)罚款65000.00元。

 

2021年8月20日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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