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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薇琳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药品广告违法被罚款34834.6元

2021-08-04 17:39: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度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杭州薇琳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药品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网店的“薇琳医美进口瘦脸针”商品页面宣传中含有“注射用A型肉毒杆菌生物制剂”内容,并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包装样品图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已自行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发布更正声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2021年5月,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34834.6元。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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