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现将我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赤峰市金芥香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金芥香;生产日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1日;抽样基数:12袋(100g/袋)、32袋(35g/袋)、12桶(160g/桶);检验不合格项目:铅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赤峰市金芥香食品有限公司共计生产金芥香(生产日期:2021年1月1日、商标:杨记、规格:100g/袋、20袋/箱)10箱、金芥香(生产日期:2021年1月11日、商标:杨记、规格:160g/桶、20桶/箱)2箱、金芥香(生产日期:2021年1月11日、商标:杨记、规格:50g/袋、50袋/箱)3箱、金芥香(生产日期:2021年3月1日、商标:杨记、规格:100g/袋、20袋/箱)5箱、金芥香(生产日期:2021年4月11日、商标:杨记、规格:35g/袋、50/箱)5箱,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3660元,监管部门已责令该公司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
特此通告。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