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5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涉及鸠江区祥盛电器经营部销售假冒专利的产品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名称 | 经营者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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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市监市罚〔2021〕4-1号
| 鸠江区祥盛电器经营部 | 鸠江区祥盛电器经营部销售假冒专利的产品案 | 乔冰 | 2021年4月28日,我局对当事人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5盒富迪照明LED超薄面板灯及42盒理星LED超薄面板灯包装盒标有“专利产品仿冒必究”及专利号,我局现场查询该专利号的法律效应为:已被驳回。我局现场对上述47盒LED超薄面板灯实施扣押强制措施。经调查,当事人违法所得为109元,非法经营额为347.5元。 | 当事人销售假冒专利的产品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1.立即停止销售标注为“专利产品仿冒必究”及专利号标识的富迪照明LED超薄面板、理星LED超薄面板灯包。2、消除假冒专利产品的专利标识。 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壹佰零玖拾元整(109元)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31日作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