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25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涉及湖北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鄂药监宜药罚〔2021〕1号 | 生产销售假药山豆根案 | 湖北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李井龙 | 91420583331896606G | 湖北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豆根(批号:190101),经襄阳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项目【性状】的检验结果为“外表皮灰黄色至黑棕色。切面皮部黄白色、灰棕色、浅棕色或黄棕色,木部浅黄色至黄棕色,有的可见射线呈辐射状排列。无豆腥气,味微苦”;【鉴别】薄层色谱的检验结果为“与对照品色谱不相同”;【检查】中水分项目检查结果为11.2%。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 | 湖北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该公司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中药饮片山豆根(批号:190101)8.66kg;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主动履行2021年2月3日 履行完毕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