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5月7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对济南多卓商贸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事人 姓名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济市中市监综企处字〔2021〕2号 | 济南多卓商贸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案 | 吊销执照 | 经查明,三箭瑞福苑小区共设三个区,门牌号分别为经十路20999号、经八路66号和经八路88号,三个区内的2号楼均未建有5单元。当事人登记的济南市市中区经八路122号为济南大厦。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马龙峰为获取邓荣耀(现于淄博市看守所服刑)承诺的费用,于2019年6月与邓荣耀到济南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马龙峰任公司股东并出任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信息,并通过代办人员“刘凯”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材料。当事人于2019年6月25日取得公司营业执照。马龙峰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后将营业执照及开办的对公账户、个人账户、网银等都交予邓荣耀使用。邓荣耀将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交予张涛虚开增值税发票,后被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抓获,并于2020年8月3日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决批捕。 当事人提交虚假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办理公司营业执照不是用于经营使用,而是为了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将相关手续交予其他人员非法牟利使用。而且相关人员利用当事人开办的营业执照,将从税务机关、银行领取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盘、对公账户及网银U盾出售给下游犯罪嫌疑人进行牟利,情节严重,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条第(二)项裁量标准“……2.吊销营业执照……(2)利用营业执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的规定,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符合吊销营业执照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 | 吊销营业执照 | 91370103MA3Q2T073L | 济南多卓商贸有限公司 | 2021年4月28日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