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南省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进行了公示(2021-26)。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2021-26)
根据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被抽样人谭宗清经营的豆角(批次为20210304)为不合格产品。
谭宗清经营的豆角,灭蝇胺含量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我局对上述20210304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谭宗清店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核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豆角。谭宗清于2021年3月1日、3月2日购进不合格批次豆角,共计6.35公斤,当日已经全部销售,货值76.2元。
鉴于谭宗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将该线索移送至当事人的豆角供货商所在地海南省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处理。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