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该局发布综合保税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保处〔2021〕2号),处罚书涉及海南海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在经营活动中,将非卖品商品向消费者销售,其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之规定,属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欺诈行为。被该局罚没人民币1236元。处罚书具体内容见附件。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该局发布综合保税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保处〔2021〕2号),处罚书涉及海南海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在经营活动中,将非卖品商品向消费者销售,其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之规定,属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欺诈行为。被该局罚没人民币1236元。处罚书具体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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