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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南宁市12315数据统计分析来了 吃住类投诉居多

2021-05-07 22:01: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五一”劳动节期间(5月1日至5月5日),南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393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8.86%。其中,咨询942件,投诉317件,举报134件。据统计,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食品类(66件)、餐饮和住宿类(43件)、美容美发服务类(16件)。

购物消费代金券惹纠纷

“五一”节假日期间,一些商城为了吸引顾客消费,推出了代金券优惠活动,消费者用低价购买代金券,在消费时可以抵扣代金券上的相应金额。但大部分代金券使用具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有些商家未将使用规则标注清楚,容易误导消费者,或消费者未提前了解使用规则,导致消费时无法正常使用代金券而引发纠纷。

案例:

消费者5月1日来电反映其通过微信某小程序向南宁市中越路某公司购买代金券,用于购物中心内店铺消费。商家通过小程序广告宣传“5·1元购100元代金券,指定店铺消费额满188元即可使用1张;单笔消费可叠加使用”。消费者在现场咨询商家使用规则,商家表示没有使用券数限制。但消费者到某店使用代金券时被告知消费一单只能使用2张代金券。消费者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后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后,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出勤处理。经查,商家提供的代金券可用于商城内数家店铺购买商品使用,因多人购买并使用代金券,部分店铺货品被抢购一空。商家因规则设置时未限制代金券使用张数面临亏损,于5月1日中午在小程序页面新增规则“一单消费限制只能使用2张代金券”。商家向执法人员表示,在新增规则前购买的消费者不限制代金券使用张数;新增规则后购买的消费者只能使用2张。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根据其具体购买代金券的时间,正在进一步核实处理中。

停车收费价格公示不到位

节假日期间,市民用车出行多,停车收费服务投诉较集中。由于部分商家停车收费公示不到位的问题,引发市民关注和投诉。

案例:

消费者5月3日来电举报南宁市隆安县316省道龙虎山风景区第二入口处的门口停车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商家在停车场入场处没有设置收费公示牌,其进场离开后被收取20元。

接到消费者举报后,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被举报方广西九洲得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停车场(隆安县316省道龙虎山风景区第二入口处停车场)进行检查。经查,景区大门外有约400平方米露天停车场用于停车,已取得收费资质。停车场有两处入口,在出口处收费亭上张贴有《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进行公示,但在车辆入口处无法看见标价牌。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商家作出责令改正要求,要求商家将价格公示牌设置在显著位置,让消费者获知信息,明白消费。

免费赠送学习机套路多

假日期间,一些商家集中在人流量较多的公共场所销售商品,成为了一个临时集中销售场所,由于是临时消费交易场所,经营者主体信息不明确,商品品质参差不齐,营销手段五花八门,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不少。

案例:

消费者5月3日晚途经南宁市江南区南宁亭子码头的临时展销会,因相信商家的宣传“免费赠送学习机”被诱导消费支付2499元购买学习卡后,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退货退款。据了解展销会5月4日便会撤场,商家是临时摊点,现场无法核实经营主体信息,对消费者维权极为不利。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值班人员在接到12315中心转办投诉后,立即联系正在巡视检查市场的执法人员,当场与消费者取得联系,找到商家后,要求商家无条件进行退款处理,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责令商家撤离摊位。经现场调解,商家已退还消费者购买学习机所付款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受关注

“五一”节假日期间正值市民出游高峰出行,用餐聚餐需求大,食品问题颇受关注。消费者主要反映购买食品后发现食物腐败损坏、食品已过保质期、在外用餐后身体不适、餐饮店的餐具不卫生不达标等问题。

案例:

消费者5月2日在某米粉店购买一碗米粉,消费14元。食用时发现牛肉偏绿色,入口味道较奇怪,商家不予合理解释,消费者要求退款道歉处理。接到消费者反映后,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出勤,对商家经营情况进行核查。经查,商家证照齐全,现场未发现有感官异常的牛肉。经现场调解,双方已达成一致协议,商家已退款并就服务态度道歉,消费者表示满意。同时,执法部门强化对经营者的监管,此案还在进一步核查中。(通讯员 颜红日)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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