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湖北省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咸宁鼎盛农副产品经营部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2021-04-29 09:59: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湖北省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4月27日刊登2021年咸宁市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咸宁鼎盛农副产品经营部)。公示详情见下表。

抽样单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生产者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NCP20421202602731639

2011076950

绿豆芽

2020.11.24

4-氯苯氧乙酸钠

咸宁市鼎盛农副产品经销部

2021年3月31日,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咸市监处字[2021]3号)做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0.8元;罚款10000元。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圳市召开2021年知识产权工作会 ...

  • 深圳市2020年知识产权白皮书(精 ...

  • 记贵州省铜仁市市场监管局驻村干部刘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 ...

  • 兰州百合已经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