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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被罚920000元

2021-04-14 10:15: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第一批15件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为销售“金地·香山湖”楼盘,通过微信公众号、项目沙盘、宣传板、改造的样板房等载体发布广告,广告中含有“20分钟直达广州白云机场,……30分钟直达广州天河等中心,距离项目20分钟的天河……出门即上高速30分钟到天河……”“80%植被覆盖率的天然氧吧,每天释放高达1.2万个/cm³负氧离子,是广州市区负氧离子含量的10倍……”“实用空间高达五层,买三层送两层”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920000元。

广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继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广告行为,保持执法震慑力。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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