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了对佳木斯华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购销劣药“盐酸左氧氟沙星片”(批号:191202)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黑药监药通罚[2020]009号)。内容如下: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佳木斯华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肖武全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2308007253074562
案件分类:药品
主要违法事实:佳木斯华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购进、销售标示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片”(批号:191202),经佳木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性状〕项“裂片”不符合规定(检验报告 编号:JM2020C0990)。
处罚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
处罚的机关(全称):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