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部分在产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通报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关于2020年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部署,对呼和浩特市等地化妆品3家在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一般缺陷23项。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机构与人员、质量管理、仪器设备、物料与产品、生产管理等方面。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责令企业全面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同时,要求辖区药品监管部门监督企业逐条整改,逐项落实,严格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紧盯生产环节易出现的问题,结合抽检、舆情、投诉举报、不良反应监测,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