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唐山市市场监管局、唐山市消协公布2020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变更教练引发群体投诉》案例。
2020年10月29日,乐亭消协接到数十名学生家长联名对某跆拳道馆的群体投诉。原因是道馆单方面更换教练,致使训练内容与承诺不匹配,并且许多家长对该教练的训练十分不满,随即与该道馆负责人协商要求更换教练或退还学费,双方经多次交涉也未达成一致。
处理过程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以及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最后经过消协的多次调解,跆拳道馆为7名学生退还学费共计4.3万元,双方无异议
案例评析
本案中因经营者自身原因单方面变更教练,致使训练效果令学生家长不满,且违反了双方的约定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六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第四十八条第七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之规定,商家过错在先,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