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川市监绵罚字〔2020〕2208号 |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案 | 绵阳科创区华奥社区克拉瑟克美发店 | 谢彬彬 |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1. 没收涉案化妆品84盒; 2. 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1500元。 同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 主动履行2021.2.9 |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2.8 | ||
2 | 川市监绵罚字〔2020〕2209号 |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案 | 绵阳高新区本草堂大药房远洋加盟店 | 黄晓沙 |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二甲双胍格列本脲 胶囊(Ⅰ)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 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药品23盒; 2.没收违法所得850元; 3.罚款10000元。 同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 主动履行2021.2.24 |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