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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2021-03-02 21:58:26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川市监绵罚字〔2020〕2208号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案

绵阳科创区华奥社区克拉瑟克美发店


谢彬彬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1. 没收涉案化妆品84盒;

2. 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1500元。

同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主动履行2021.2.9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2.8


2

川市监绵罚字〔2020〕2209号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案

绵阳高新区本草堂大药房远洋加盟店


黄晓沙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二甲双胍格列本脲

胶囊(Ⅰ)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

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药品23盒;

2.没收违法所得850元;

3.罚款10000元。

同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主动履行2021.2.24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2.8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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