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厦门市新民市场监管所公示2020年12月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结果。
新民市场监管所2020年12月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公示表
公示单位:新民市场监管所 公示时间:2021年01月20日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检查时间 | 检查事项 | 检查人员 | 检查结果 |
1 | 厦门四君堂医药有限公司 | 2020.12.02 | 药品、医疗器械检查 | 新民所执法人员 | 基本符合 |
2 | 厦门市银城药店有限公司梧侣四店 | 2020.12.10 | 药品、医疗器械检查 | 新民所执法人员 | 基本符合 |
填表说明:
1.检查事项分别为:药品检查、医疗器械检查、化妆品检查。
2.检查结果分别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3.如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填写在备注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