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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

2021-01-21 11:25:44 中国质量报

日前,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提出,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鼓励、暗示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朱慧卿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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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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