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关于寿光圣枫木业有限公司出口侵犯“南极人”、“BURBERRY”商标专用权货物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01-07 17:41:59 上海海关网站

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关于寿光圣枫木业有限公司出口侵犯“南极人”、“BURBERRY”商标专用权货物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外港关知字〔2020〕0019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寿光圣枫木业有限公司

海关注册编码:37079609J8

法定代表人:王永生

住址/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古城街道北洛洛前街北、金海北路东

当事人委托上海京润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4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加拿大贴面密度板等货物,出口报关单号222920200002999074。经查,出口货物中,有标有“南极人” 商标的内裤8条,价值人民币69.8元,标有“BURBERRY”商标的衣服1件,价值人民币1280元。对于上述货物,“南极人”商标权利人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认为属于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货物,“BURBERRY”商标权利人博柏利有限公司认为属于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货物,并向我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我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内裤8条上使用的“南极人”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南极人”商标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出口的衣服1件上使用的“BURBERRY”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BURBERRY”商标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该货物属于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货物。当事人出口上述货物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

以上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查验记录、权利人权利证明、当事人查问笔录等材料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我关决定没收上述标有“南极人” 商标的内裤8条、标有“BURBERRY” 商标的衣服1件,并处罚款人民币1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0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福建省龙海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涉危化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中药饮 ...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在 ...

  • 河北省石家庄市加大价格监测和执法检 ...

  • 广西贵港珠江水系首个内河亿吨港口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