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国家药监局关于试点启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进出口电子准许证的公告(2020年 第148号)

2020-12-31 14:47:07 国家药监局网站

国家药监局关于试点启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进出口电子准许证的公告(2020年 第14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31日起,试点启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进出口电子准许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试点范围为自2020年12月31日起核发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

三、试点期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进出口电子准许证与纸质版同步发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企业须先行在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并实名认证后,进入“我的证照”栏目,查看下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进出口电子准许证。也可登录“中国药监APP”,查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进出口电子准许证。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0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中国磁州窑 ...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汽车产业蓬勃发展 ...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森茂养殖专业合作 ...

  • 湖北省决定向蒙古国回赠一批抗疫物资 ...

  • 江西省萍乡市市场监管局、萍乡市食品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