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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检查发现11项缺陷 四川科伦新光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被责令限期整改

2020-12-10 18:07: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信息公告第2期,四川科伦新光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本次飞行检查共发现缺陷项11项,其中严重缺陷项2项,一般缺陷项9项,被责令限期整改。

对四川科伦新光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飞行检查通报

编号:2020008

企业名称

四川科伦新光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刘强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川妆20160002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115569684603Q

企业负责人

刘强

质量负责人

唐莉

企业地址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林西路446号

检查单位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

检查依据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本次飞行检查共发现缺陷项11项,其中严重缺陷项2项,一般缺陷项9项。

严重缺陷项:

1.质量负责人未及时变更。

2.新增空调机组无净化监测报告。

一般缺陷项:

3.DZFC50纯蒸汽发生器无设备铭牌、未进行确认。

4.化妆品生产与食品生产共用一套2m³纯化水循环系统,未进行风险评估。

5.SOP中未规定产品传出后传递窗消毒措施,同时该传递窗配备的紫外灯已损坏

6.灌装工序按照重量法进行计量,YP602A电子天平未及时填写校准记录。

7.配制间内200L油相锅清场不彻底。

8.个别产品生产时操作人员未戴手套。

9.个别成品留样量不能满足检验量。

10.留样室的墙面已有脱落现象,有蜘蛛网无防蝇设施。

11.未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内审。 

处理措施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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