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信息公告第2期,四川科伦新光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本次飞行检查共发现缺陷项11项,其中严重缺陷项2项,一般缺陷项9项,被责令限期整改。
对四川科伦新光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飞行检查通报
编号:2020008
企业名称 | 四川科伦新光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刘强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川妆20160002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115569684603Q |
企业负责人 | 刘强 | 质量负责人 | 唐莉 |
企业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林西路446号 | ||
检查单位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
本次飞行检查共发现缺陷项11项,其中严重缺陷项2项,一般缺陷项9项。 严重缺陷项: 1.质量负责人未及时变更。 2.新增空调机组无净化监测报告。 一般缺陷项: 3.DZFC50纯蒸汽发生器无设备铭牌、未进行确认。 4.化妆品生产与食品生产共用一套2m³纯化水循环系统,未进行风险评估。 5.SOP中未规定产品传出后传递窗消毒措施,同时该传递窗配备的紫外灯已损坏 6.灌装工序按照重量法进行计量,YP602A电子天平未及时填写校准记录。 7.配制间内200L油相锅清场不彻底。 8.个别产品生产时操作人员未戴手套。 9.个别成品留样量不能满足检验量。 10.留样室的墙面已有脱落现象,有蜘蛛网无防蝇设施。 11.未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内审。 | |||
处理措施 |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