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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虚假宣传被监管部门处罚 美特斯邦威“屡教不改”

2020-11-06 10:57: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1月2日,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服饰”,股票代码:002269.SZ)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因“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邦服饰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系统中关于美邦服饰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浦处〔2020〕152020000329号;违法行为类型: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政处罚内容:罚款0.5000万元;作出行政处罚机关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0月22日。

中国质量新闻网发现,这并非美邦服饰首次因为宣传问题被处罚,早在2018年4月3日,美邦服饰也曾受到过处罚。

当时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当事人2017年4月份起在其淘宝“AMPM旗舰店”销售的一款白鹅绒被在其详情页面使用“保暖系数比皖西地区鹅绒高10%以上”作为广告数据。据查,当事人使用上述广告数据依据为《中国羽绒行业团体标准》(TB/T CFDLA001-2016)中的羽绒分级标准的数据以及《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产品检测中心纺织实验室的检测报告》中的数据经过计算后得出的数据结论,但当事人未按规定表明该数据的出处。该广告系当事人自行发布,案发后,当事人已将该款产品下架处理。上述事实,由案件线索告知函、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之规定,构成广告使用数据未表明出处的违法行为。

美邦服饰因此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5000元罚款。

不仅如此,美邦服饰还多次因其他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在2016年、2018年、2019年均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其中多次为“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法行为类型还有“质量类”,以及排放的污水水质超标、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等。

资料显示,美邦服饰成立于2000年12月6日,注册资本2512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佳佳。

2008年8月28日,该公司成功上市,时任董事长周成建一跃成为内地服装业首富,身价飙至180亿元。

时过境迁,因业绩滑坡,美邦服饰的总市值如今已经不足50亿元。2020年10月29日,美邦服饰披露的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7亿元,上年同期净亏损2.38亿元,亏损扩大;营业收入26亿元,同比减少33.33%;基本每股收益-0.28元,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0.09元。与三季报一同发布的还有2020年度业绩预告。该公告显示,美邦服饰2020年将继续亏损,亏损金额在5.8亿元至8.2亿元之间。2019年,美邦服饰全年亏损8.23亿元,今年也扭亏无望,连续两年亏损该股或将面临被ST处理。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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