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8月21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该局于2020年7月13日至8月13日组织对6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江西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2020年8月21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情况 | 处理措施 |
1 | 江西鼎顺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2019年我局组织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检查共发现缺陷项15项(严重缺陷项6项,一般缺陷项9项),并责令企业停产整改。2020年企业向省局提交了复产申请,7月13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还存在缺陷项未整改到位。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的有关规定,依法责令企业继续停产整改。企业应当完成全部缺陷项整改,拟恢复生产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局组织开展跟踪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
2 | 南昌永德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19年我局组织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检查共发现缺陷项20项(严重缺陷项8项,一般缺陷项12项),并责令企业停产整改。2020年企业向我局提交了复产申请,8月12日-13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还存在缺陷项未整改到位。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的有关规定,依法责令企业继续停产整改。企业应当完成全部缺陷项整改,拟恢复生产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局组织开展跟踪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
3 | 南昌兴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19年我局组织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检查共发现缺陷项20项(严重缺陷项5项,一般缺陷项15项),并责令企业停产整改。2020年企业向我局提交了复产申请,8月10日-11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还存在缺陷项未整改到位。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的有关规定,依法责令企业继续停产整改。企业应当完成全部缺陷项整改,拟恢复生产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局组织开展跟踪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
4 | 南昌市佳辉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 2019年我局组织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检查共发现缺陷项7项(严重缺陷项2项,一般缺陷项5项),并责令企业停产整改。2020年企业向我局提交了复产申请,8月12日-13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还存在严重缺陷项未整改到位。检查时企业现场提交了暂不恢复生产的申请。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的有关规定依法责令企业继续停产整改。企业应当完成全部缺陷项整改,拟恢复生产的企业,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局组织开展跟踪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
5 | 江西贝诺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19年9月企业向我局书面提交了主动停产申请。2020年企业向我局提交了复产申请,8月10日-11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复产核查,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处于收购重组阶段,生产设备尚未调试,质量管理体系还在完善,尚未达到恢复生产的条件。 | 检查时企业现场提交了暂不恢复生产的申请,企业继续停产。 |
6 | 江西青山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企业向我局书面提交了主动停产申请。2020年企业向我局提交复产申请。8月10日-11日,省局组织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复产核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缺陷项。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的有关规定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后,企业应将整改情况上报我局,经我局同意后恢复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