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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对3家公司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2020-08-13 23:17: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2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对重庆捷江药品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万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尚岑医药有限公司的当场处罚决定。

                 检查三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企业名称法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1202003006重庆捷江药品物流有限公司罗德彬91500108355620145H重庆捷江药品物流有限公司的人员、制度、仓储、运输等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202003008重庆万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刘娅91500108688923566M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3202003009重庆尚岑医药有限公司王文东91500108MA602Y415M1.该公司因股东变更,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正在进行行政许可事项变更,检查时变更前及拟变更的上述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
2.该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购进了128.12kg盐酸罂粟碱,货值金额为5188.86万元,现场不能提供上游供货商开具的税票。
3.新入职人员未进行岗前培训、阴凉库房顶被水渍有霉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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