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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20起行政处罚信息

2020-07-01 22:44: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釆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销售不合格产品……6月30日,甘肃省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0年6月》,公开20起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72号

陇西县第三中学釆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陇西县第三中学

126224256903898335

张爱军

釆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一款(三)项的规定:罚款15000元。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5.15


2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85号

程彩合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案

陇西县银河神种子经销部

92621122MA720WAM21

程彩合

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1. 没收违法所得100元;2. 罚款2400元。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5.16


3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86号

张秀冉销售侵犯“五粮春”白酒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张秀冉

92621122MA745FFP1A

张秀冉

销售侵犯“五粮春”白酒注册商标专用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标注为45%VOL“五粮春”白酒31瓶和标注为50%VOL“五粮春”白酒7瓶;2、罚款7500元。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5.16


4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87号

程茹茹销售侵犯“五粮春”白酒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程茹茹

92621122MA71LNRW17

程茹茹

销售侵犯“五粮春”白酒注册商标专用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标注为45%VOL“五粮春”白酒9瓶和标注为50%VOL“五粮春”白酒9瓶;2、罚款5000元。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5.29


5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88号

马亚龙经营娱乐场所设定最低消费案

陇西县紫荆城会所

621122600210953

马亚龙

经营娱乐场所设定最低消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十)项及《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罚款5000元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5.29


6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89号

云灵香釆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云灵香

92621122MA72U9X85G

云灵香

釆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一款(三)项的规定:罚款5000元。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5.29


7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90号

恒发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釆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恒发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916211225955491654

米君霞

釆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一款(三)项的规定:罚款5000元。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5.29


8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91号

李晓锋(陇西县澳亚化妆城文峰店)经营化妆品标识内容未使用规范中文案

陇西县澳亚化妆城文峰店

92621122MA72UKEY7G

李晓锋

经营化妆品标识内容未使用规范中文

依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处以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罚款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2


9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92号

雍付元(陇西县文峰付元商店)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陇西县文峰付元商店

92621122MA74W1DTOU

雍付元

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的罚款。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2


10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93号

甘肃亮子装修有限公司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案

甘肃亮子装修有限公司

91621122MA73WGKK1N

卢亮亮

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

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一款(十)项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2、罚款2000元。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2


11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94号

张宗奎销售不合格嫁集牌过磷酸钙案

陇西县碧岩利民农资超市

92621122MA7433MB4Q

张宗奎

销售不合格嫁集牌过磷酸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1、罚款7600元;2、没收违法所得500元。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2


12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95号

王永斌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案

王永斌

92621122MA748ROK4R

王永斌

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1.罚款74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5.26


13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96号

陇西县万家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毛芹、青椒案

陇西县万家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91621122397026195T

李巧兰

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毛芹、青椒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99.4元。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2


14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97号

陇西县208水果超市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桃案

陇西县208水果超市

92621122MA74FEDN4D

刘爱霞

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2


15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98号

陶金奎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陶金奎

92621122MA7192J147

陶金奎

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罚款5000元。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0


16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99号

陇西县菜子淀粉厂未按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粉条案

陇西县菜子淀粉厂

916211227623836699

马荣奎

未按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粉条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壹仟伍佰壹拾元整(¥:1510元);2.没收不合格粉条30斤;3.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5.25


17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100号

董建功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案

董建功

92621122MA737LYF7

董建功

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规定,决定予以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80 元;2.罚款18000元。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7


18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101号

王凤英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案

王凤英

92621122MA73M8DFX4

王凤英

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1.罚款7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2


19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102号

陇西县亮亮商行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陇西县亮亮商行

92621122MA71Q2040U

范继堂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罚款。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9


20

陇市监督处字[2020]第103号

陇西县柯寨金锁商店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陇西县柯寨金锁商店

92621122MA73RXMXXN

闫金锁

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6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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