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经济稳增长 全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发布,其中多项举措涉及促进房地产消费。
(图源:长春市人民政府)
《政策措施》提出,全力支持房地产消费。持续组织房交会等房地产促销活动,2024年预计投放1亿元购房消费券,各城区、开发区结合实际匹配发放区级购房消费券,引导房地产企业叠加促销政策。对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购买个人唯一新建商品住房,给予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加大公积金保障支持力度,对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首次公积金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浮40%。将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额度关联倍数提高至“30倍”。对符合长春市促进来(留)长就业创业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购买自住住房、且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的,可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限制。发挥“人民银行开展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的政策撬动作用,进一步盘活房地产市场。
同时还提到,积极开展节日促销活动。抢抓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商机,统筹用好消费券资金,2024年一季度发放8000万元商业消费券,重点激发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增长。与市总工会、房地产企业开展多领域联动促销活动100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