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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上限提高

2024-02-28 12:04: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图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知显示,自2024年3月1日起,借款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和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关联倍数由原来的20倍调整为30倍。

对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可上浮30%调整为可上浮40%。

对符合相关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限制,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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