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湖南>>政策>>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3-05-19 16:07:28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image.png

我市现行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是参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 第124号)规定,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长住建发〔2017〕168号)执行的。《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根据2022年12月19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进行修正,为配合《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立法修改工作,保障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政策执行的延续性和合理性,确保维修资金管理有序开展,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市住建局研究起草了《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提高该办法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各界人士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5月2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书面反馈至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2号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2栋411室。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至:0731-84662185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44291890@qq.com

附件: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6日

相关附件下载: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