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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质监站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的通知

2022-11-16 12:00:05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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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及省委省政府“一改两为五做到”决策部署,加强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质量过程管理,优化消防审验程序,提升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一次性通过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规定》《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芜湖市(市本级)“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流程及办事指南的通知》《市质监站关于加强消防工程过程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通知。

一、总则

(一)本通知规定了消防工程过程质量管控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消防验收的内容及程序。

(二)依据《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芜湖市(市本级)“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流程及办事指南的通知》中市区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遵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本通知仅适用于我市市本级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保温、改变用途)等建设工程的过程监管及消防验收工作。

(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除执行本通知外,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过程质量管控措施

(一)过程质量管控相关技术要点。

1.质量行为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科室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的消防施工质量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抽查,重点对材料进场检验、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等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抽查,督促建设单位组织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制度。

2.实体施工质量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科室对建筑平面布置、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装修材料及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建筑缝隙及贯穿孔口处的防火封堵、消防设备选型安装及产品性能等过程监管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抽查。

3.市本级建设工程开工前或主体验收阶段,工程质量监督科室会同消防验收管理科将消防验收相关要求在监督检查中进行质量标准化交底。

4.市本级建设工程预验收阶段,工程质量监督科室会同消防验收管理科强化高频问题监管与技术指导。

5.经各方责任主体查验确认,未发现消防工程质量问题的,工程竣工验收可合并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同步开展。

(二)对于芜湖市重点、民生工程,工程质量监督科室会同消防验收管理科开展全过程技术指导。

三、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

(一)现场评定工作要求。

1.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组织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有关单位予以配合。

2.开展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时,各责任主体参验人员应提供合法身份证明及企业资质证书等备查(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责任主体应提前做好现场评定准备工作,责任主体应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分部分项验收记录,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的复印件等)以备抽查。

(二)局部验收。

1.对于新建的大型建设工程需要局部投入使用的部分区域,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可实施局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2.局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程序、方法及评定要求按照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相关方法执行。

3.申请实施局部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进行局部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提交局部竣工验收报告。

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与非验收区域之间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分隔。

(2)局部投入使用区域的平面布置、防火防烟分区、建筑构造、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消防水源、消防电源和局部投入使用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均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4)与局部投入使用区域消防安全相关的非使用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相应要求。

(5)取得局部投入使用区域的各项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并保证其能独立运行,其它区域的施工等不影响局部验收部分各类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6)消防安全布局合理,消防车通道、需设置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能够正常使用。

4.已经实施局部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在工程整体消防验收时,应结合建设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及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对已经局部消防验收区域的以下内容进行核查:

(1)涉及总平面布局、消防车道、消防救援的内容。

(2)局部消防验收的区域与其余区域之间的防火、防烟分隔。

(3)各项消防设施与整体建设工程系统的消防联动。

5.大型改建、扩建工程需要实施局部消防验收并投入使用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尚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核查:

(1)涉及利用非改扩建区域(继续使用部分)进行消防疏散时,相关非改扩建区域的疏散设施应满足局部投入使用区域的相应疏散要求。

(2)各项消防设施与相关非改扩建区域的消防联动。

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2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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