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4日,陕西省政府发布《陕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多子女家庭改善、置换房屋,按照刚需家庭对待。这也意味着刚需家庭又多了一类人群,具体的认定细则还需等待相关部门公布。
图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实施方案》从扎实稳妥实施三孩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积极生育配套支持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强化组织实施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任务,部署了一揽子支持措施,提出了系列优化组合配套政策。
《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支持生育配套措施,提出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对生育三孩女职工在原产假基础上可再给予一定的奖励假期,并增加其配偶护理假,实行0-3岁父母育儿假制度。
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
突出生育三孩保障机制,对生育三孩女职工在原产假基础上可再给予一定的奖励假期,并增加其配偶护理假;实行0—3岁父母育儿假制度,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认真落实生育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水平,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完善并落实有利于女性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严禁设立歧视性条件,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工作,妇女孕期、哺乳期间非法定事由,不得中断劳动关系,不得变相降低薪酬待遇。对因生育原因中断就业的女性,优先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加大税收、住房等生育支持政策力度
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按照国家要求对普惠性托育机构实行减免税收政策。对多个未成年子女家庭在租房、购房方面给予帮助和倾斜。研究制定差异化租赁优惠政策,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配租公租房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照顾。多子女家庭改善、置换房屋,按刚需家庭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