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我市有46人符合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5人符合造价工程师延续条件、34人符合造价工程变更注册条件,上述人员的变更帖已制作完成,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我局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100号政务服务管理局城乡建设局窗口(18号)。
二、初始注册领取方式:
(一)他人代办:凭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介绍信(注明领取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的姓名、注册号)、造
价工程师注册人员身份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二)本人领取: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三、变更注册领取方式:
(一)他人代办:凭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介绍信(注明领取造价工程师的姓名、证书编号)、注册证书原
件、代办人身份证;
(二)本人办理:凭本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原件。
注:延续注册通过人员,旧注册证书交回作废后,发放新证书。
联系方式:0551-63538813
附件:
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第32批次初始延续变更帖条人员名单.xlsx
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第33批次变更帖条人员名单.xlsx
2021年9月15日